不可以。
四川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相关文件明确: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独生子女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该证。
如果2015年12月31日前之前生育但是当时没有及时办的,现在也不能新办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限为2016年7月30日,当时没有及时办理,所以现在不能再进行新办。
以前办过有遗失的,可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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