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生育前忘记生育登记了也没关系,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补登。
生育登记指南↓
以下办理指南信息根据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之前还是按照之前的政策办理哦~
新版办理指南
登记对象
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
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公民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补登。
登记内容
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公民)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网上办理生育登记的,上传证件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实名认证并提交登记表完成信息审核。
登记材料
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公民)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网上办理生育登记的,上传证件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实名认证并提交登记表完成信息审核。
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上传。
登记方式
线上登记:公民通过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记或者关注“健康四川官微”政务微信公众号(也就是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登记;
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系统:点击进入
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线下登记:也可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登记。
生育登记凭证
公民网上完成生育登记后,生成《生育登记凭证》电子证照,可直接在线打印,无需加盖电子印章。
现场办理完生育登记的,如需《生育登记凭证》可当场领取实体证照。
使用《生育登记凭证》时,用注册手机扫描证上二维码进行验证。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可供相关部门调用。
《生育登记凭证》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唯一性。
费用:免费
办理时限:生育登记为即时登记,不得设置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不得以生育登记为名实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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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前的办理指南: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