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登记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三、在实际居住的住址申请办理居住证。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2张);
三、具有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根据居住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自有住房或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摘要﹔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住址佐证材料;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如租房着系直系亲属,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中领表》;
2、将《成都市居住证中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3、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当场打印居住证。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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