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机场候机楼派出所如何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

  候机楼派出所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须知

  (一)申办条件

  1、为确保民航空防安全,服务群众,乘坐国内民航飞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旅客(港澳台除外)乘机时未携带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或者原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破损、过期的,可以向机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2、旅客(现役军人除外)申请《临时身份证明》时,应当向机场公安机关提供户口本或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介绍信,或过期的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及两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现役军人由所在单位保卫或政治部门出具介绍信原件。

  无法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向机场公安机关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户籍亲属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由公安机关审核属实后为其签发。

  (二)下列情况不予办理《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

  1、值班民警的核查信息与办证人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照片信息与申办人本人无法确认为同一的;

  2、旅客在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乘机的;

  3、现役军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时效:《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最短不得少于7天,最长不得超过15天。

  (四)友情提示

  1、飞机起飞前五十分钟不予办理;

  2、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无需缴纳办证费用;

  3、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的旅客须提供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4、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办证咨询电话:028—85205311(T1航站楼)、028—85207643(T2航站楼)。

  5、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地址:T1上夹层南侧,T2DE安检口南侧。快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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