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办理范围:10市州变为6市州
攀枝花、德阳、广元、巴中、阿坝、甘孜等6个市州
省外办理范围:25个地区
其中北京、天津、重庆、山东、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海南、湖北、湖南、河北、河南、江西、陕西、青海、甘肃、云南、贵州、辽宁、黑龙江、吉林等22个省市是与四川双向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双方户籍群众,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在对方居住地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符合条件的上海市户籍群众可在川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但上海市暂不接受川籍群众在上海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
因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群众的居民身份证属于双语证件,其户籍地群众暂不能在四川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但符合条件的川籍群众可以在这两地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1、受理情形。以上地区户籍群众,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到上述地区的县、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
2、受理业务。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不能办理情形:
1、首次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2、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等不予受理;
3、对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