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指标计分标准:
1、计分标准: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
2、认证材料:有效的居住证、居民身份证。
3、出具方式: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5月31日。
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