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点有哪些?
本《通知》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全国其他主要城市经验做法并结合成都实际,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取消购房落户房屋面积、购房时间限制。《通知》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关于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要求,取消了原购房入户政策对住房面积、购买时间的限制(原政策要求2014年6月1日前在成都购买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二是取消了原购房政策中对社保参保年限限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通知》取消了合法产权人员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落户条件的限制,做到“购房即落户”。
三是加强与现行户籍政策衔接。为保证户籍政策连续性、可操作性,《成都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规﹝2024﹞3号)仍然继续执行,《通知》将与其中“投靠、收养人员条件”中“1.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成都市户籍成年子女的”等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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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线上办理:“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可申请网上办理 步骤: 1、进入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菜单栏点击【微户政】 直达链接:点击进入 2、进入后点击【市外户口迁入】-【购买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