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生儿落户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定民族成份声明书。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婚生子女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手续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线上预约流程:进入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点击【新生儿入户】,选择【国内出生婴儿登记】,选择要落户的办证中心,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提交即可
国外新生儿落户
办理条件
父母其中一方系成都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申请入户的。
办理材料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网上下载)
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定民族成份声明书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婚生子女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手续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线上预约流程:进入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点击【新生儿入户】,选择【国内出生婴儿登记】,选择要落户的办证中心,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提交即可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可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或落户地“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办理。
办证点位查询:点击进入
部分办证中心信息: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 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5楼 | 028-62252255 |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 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三单元) | 028-86647997 |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 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 | 028-87707272 |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 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 028-83283612 |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区 | 028-96166 |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 028-85141216 |
全部办证中心点击查看:成都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
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