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已经开通省内未满16周岁公民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受理对象及条件
对象
省内户籍且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公民,与监护人离开户籍地在成都市共同生活居住的。
条件
申领人及监护人已在成都市办理居住证或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登记为成都市实有人口。
所需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3、监护关系证明(申领人与监护人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即可;不同户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其它监护关系证明);
4、监护人现场签署承诺书。
受理地点
申领人和监护人在成都市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点。
一站式服务办证点:点击查看
受理流程
01监护人陪同申领人到受理点提交相关材料;
02受理地公安机关审核后,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完成证件受理;
03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免费
申领时限
不予受理的对象
不满足受理条件的;
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等信息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者户籍信息存疑、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
监护人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监护人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文章来源:成都公安微户政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LN_A0J_i_tS0nMvvvm7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