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
四川临时身份证跨省通办
跨省通办情形
公民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领对象
在四川省内居住、就业、就学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户籍居民本人可以申领。未满16周岁公民、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开通的省份有哪些?
全国其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办理时限
居民身份证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后的三日内,受理地公安机关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
10元。
办理地点
全省各地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受理点。
注:具体受理点位置请咨询居住地派出所民警或办证中心工作人员
政策来源,四川公安
首次申领
四川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一、受理范围
目前已开通: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市、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共计16省(市、区)。
其余省(市、区)将陆续开通。
二、申领材料
1、年满16周岁公民
(1)本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住登记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
(1)本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住登记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4)申领人与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
(5)现场拍照留存申领人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6)监护人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三、受理地点
成都市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一站式服务办证点”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申领时限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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