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以下政策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入户指南:
入户条件:
在成都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成都普通全日制往届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指南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